个人数据保护政策
个人信息保护声明
2023 年 4 月 25 日
这份个人数据保护通知(“通知”)中列出了三和及其集团公司(“三和”、“我们”或“我们的”)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数据的基础信息,数据来源可能是我们的客户、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厂商、访客以及可能与之进行业务互动的其他个人。本通知适用于我们拥有或控制的、已收集的个人数据,包括我们委托其他组织持有的个人数据,这些组织根据我们的目标、按照《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收集、使用、披露或处理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
- 本“通知”中的术语:个人信息即有关个人的可识别数据(无论真实与否):
- 来自该数据;或
- 来自我们已经访问或可能访问的数据和其他信息。
- 根据您与我们互动的性质,我们可能会收集您的某些个人数据,比如:
- 您的姓名和身份信息,例如护照和/或身份证号码;
- 您的联系信息,如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
- 您的国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
- 您的照片和其他视听信息;
- 就业信息和
- 财务信息,例如信用卡/借记卡号或银行账户信息。
- 本通知不适用于可公开获得的个人数据,包括可通过合理预期的方式,从社交媒体平台、个人可能出现的地点或活动中观察到的、向公众开放的个人数据,无论之后是否限制对其访问。
- 本通知中使用的其他术语,其含义符合 PDPA 中规定的含义(在相同的上下文语境中)。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
- 我们仅在以下情况收集您的个人数据:
(a) 您自愿直接向我们提供信息,或通过您正式授权向我们披露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授权代表”)提供信息,并且已向您或您的授权代表告知收集信息的目的,并且您或授权代表已通过书面形式同意我们出于上述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 (b) PDPA 或其他法律允许或要求未经您同意即可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在收集其他个人信息前,以及如果需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之前,我们会征求您的同意(法律允许或授权的除外)。
- 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部分或所有目的:
- 履行我们提供您所要求的货物和/或服务或与之相关的义务;
- 验证您的身份;
- 回复、处理和处理您的疑问、申请、请求、投诉和反馈;管理您与我们的关系;
- 处理付款或信用交易;
- 向您发送我们商品或服务的营销信息,包括告知我们的营销活动、计划和促销活动;
-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行为准则、指南或规则,或协助相关政府和/或监管机构进行执法和调查;
- 您需要提供信息的其他目的;
-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向非关联第三方(包括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代理商)以及相关政府和/或监管机构(新加坡国内外)传输数据;以及
- 与上述内容相关或有关的其他附带商业目的。
- 我们可能会在下列情况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我们提供您所要求商品或服务时,或与之相关的义务需要进行此类披露时;或者
- 提供给我们聘请的、为我们提供上述第 6 条所列职能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代理商和其他组织。
- 即使您与我们的关系(例如,根据合同)以任何方式终止或改变,在其后的合理时间内(包括适用情况下,确保我们能够根据与您签订的合同履行我们权利的时间内)上述条款中可能继续适用。
撤回同意
- 您对收集、使用和披露您个人数据的同意始终有效,直到您以书面形式撤回。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的数据保护官提交撤回同意的申请,要求我们停止在上述任何或所有目的的情况下,使用和/或披露您的个人数据(联系方式见下文)。
- 我们收到您撤回同意的书面申请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处理您的申请(取决于您申请的复杂程度,以及对我们双方关系的影响),然后通知您关于取消该同意的相关后果,包括可能对我们权利和责任产生影响的法律后果。通常我们将在收到您申请后十(10)个工作日内处理该事宜。
- 我们尊重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但请注意,根据您申请的性质和范围,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向您提供商品或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在即将完成您申请处理前,通知相关事宜。如果您决定取消撤回,请按照上述第 8 条所述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 如果您仍然决定撤回同意,我们将停止(并促使所有数据中介和代理停止)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数据,具体视情况而定。
- 请注意,虽然您撤回同意,只要适用法律允许或要求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此类收集、使用和披露,就不会影响我们这样处理您个人数据的权利。
- 为防止产生疑问,尽管您撤回对收集、使用或披露其个人数据的同意,我们也没有义务或要求我们删除或销毁您的个人数据。数据保护的相关条款规定,我们可以保留和存档文件及记录中的所有个人数据。
- 如果您撤回了之前对我们收集、使用或披露其个人信息的同意,但随后又做出了新的同意,我们可能会继续在随后新同意的范围内,收集、使用或披露所有个人信息。
视为同意的情况
- 如果我们已向您发出通知,告知将收集、使用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同时也告知您如何选择退出,但您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择退出(“以通知形式视为同意”),我们即将您视为已直接或间接同意该目的。
- 因此,如果您在收到个人数据收集通知时,自愿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即被视为您同意我们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信息;并且我们合理认为您会这样做。
查看和更正个人数据
- 如果您希望查看您的个人数据副本,或想要更正或更新您的个人数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我们的数据保护官提交申请(联系方式见下文)。
- 请注意,您的这项申请可能会收取合理费用。如果需要收费,我们将在处理您申请前告知费用。
- 我们将尽快回复您的申请。如果我们无法在收到您申请后三十(30)天内答复您的申请,将在能够答复您申请之日起三十(3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如果我们无法同意您的查看或访问申请,通常会告知您无法这样做的原因(除非 PDPA 未要求我们这样做)。
个人信息保护
- 为了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收集、使用、披露、复制、修改、处置或类似风险,我们采取适当的管理、物理和技术措施,例如最新病毒防护、密码保护以及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确保个人数据进行安全的存储和传输,并且仅在需要知情的基础上,向内部和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代理商披露个人数据。
- 但是众所周知,没有一种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方法或电子存储方法可以保证绝对安全。虽然无法保证绝对安全,但我们仍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信息,不断监督和加强我们的信息安全措施。
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 我们需要您(或您的授权代表)提供正确的个人数据。为确保您的个人数据最新、完整且准确,如果您的个人数据有任何变化,请通知我们的数据保护官员(见下面的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保留
- 我们可能会在收集个人信息目的规定的时间内,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或允许的时间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 如有合理原因认为,保留您的个人数据不再符合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并且从法律或商业的角度不再必要,我们将停止保留您的个人数据,将会删除与您关联的数据。
将个人数据传输到新加坡境外
- 我们通常不会将您的个人数据传输到新加坡以外的国家。如果我们必须这样做,会征求您对数据转移的同意,还会采取措施确保您的个人数据,可以继续获得至少等同于 PDPA 保护标准的保护。
数据保护官
- 对我们的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和程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要求或反馈,可以联系我们的数据保护官(DPO):
通知的效力及变更
- 本通知的适用性,等同于我们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数据有关的其他通知、合同条款和同意条款。
- 我们可能会随时修改本通知,恕不另行通知。您可以通过本通知上次更新日期,确定是否进行了新的修订。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承认并接受此类更改。